一、继承案件中如何举证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2、提供所有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点,不得遗漏。
3、遗产的范围和数额(遗产应包括动产、不动产),另外应注明被继承人在外地是否有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情况,继承开始后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和保管。
4、当事人还需提供下列证据: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包括提供金钱、物质和劳务情况、亲疏情况、继承人是否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2)认为其他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应以下列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继承人中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的。
(3)继承人中如有放弃继承权的,当事人应提供弃权的时间和原因及弃权声明书;弃权人如有反悔,应注明反悔的时间和理由。
5、不动产中房屋打分、估价,不动产、动产中需鉴定及估价的要有鉴定估价书。
6、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继承案件中如何证明继承人的身份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内容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中有关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具有强行性,所以继承纠纷发生之后,一定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继承人的额子女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具体来说需要提供如下几方面的继承人身份情况证据:
1、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家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应提供已怀孕的证据。
3、被继承人无第一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知悉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证明材料。
4、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材料。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的,应提供放弃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网友咨询:遗产继承纠纷
我丈夫患癌症去世了,按照继承法是我们一共有三个继承人,可是法院再判决时把房子判给了丈夫离婚7年前妻的女儿,我家房子市价估算200多万,我与我的女儿有两个继承权,让丈夫的前妻给我50万的经济作为补偿,房子就归她们所有,主要问题我的女儿只有一岁,房子被他们抢去了,我没工作,连住的地方都没有,那个女儿14岁,7年前离婚时孩子是归我丈夫抚养,现在我丈夫不在了,我愿意抚养她,可是丈夫的前妻回来强行把她带走就把我及一岁的女儿告上法庭,企图侵占我家前部的财产,由于他们有钱有势,我们孤儿寡母的就让他们恃强凌弱,我虽占了两个继承权,7年前离婚时为了她伟大的爱情不要她的女儿,现在丈夫不在了回来抢房子把孩子强制带走了,法院也把房子判给了她,我与我一岁的女儿无依无靠没地方住,请问我能上诉要回我丈夫的房子吗?可官官相互,我又没钱买通关系,只要那个孩子回来,我也会抚养她,如果她不回来要与她母亲住一起,我会补偿她总房产价值她那个继承额给她,可是现在值200000万的房子,我们无依无靠的两个继承额被50万就打发了,请问我上诉能要回房子吗?看在这个可怜失去父爱的一岁孩子上,请有良知的人帮帮我们,帮这个孩子找回她的家,不要让她露宿街头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如果该房屋属于你丈夫和他前妻共同所有但他们离婚时未分割的,而现在继承人只有三个人的话,你和你女儿能继承到的份额只能占到房屋产权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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