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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

核心提示: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二、遗产继承有诉讼时效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共有。可见,遗产未被分割前的法律属性为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基于共同关系而对一物共享所有权,其特点是强调主体的复合性和客体的单一性,本质上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就对外关系而言,它排除了相对人对物的干扰和侵害(此种情况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就内部关系而言,各共有人对物享有永久性的权利,任何共有人随时都可以提出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因此,遗产继承是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期限为两年。

三、遗产继承如何提起诉讼

1、确定继承性质、遗产和继承人范围以及起诉对象

在决定起诉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定诉求。在遗产继承纠纷中,纠纷起因就是遗产的归属和占有问题。

确定诉求以后,就应注意确定被告。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起诉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

在确定了诉求和被告以后,原告必须注意自己身份。具体说,原告一般应具备与死亡人之间有法定继承与被继承关系即是法定继承人或代位继承人,或是遗嘱受益人或是死者生前所欠债务的债权人。

2、原告拟写诉讼文书应注意的问题

原告在写诉状时,除要载明起诉对象(被告)身份及其相关资料外;在诉求中还要载明对遗产的现有分配状况或遗嘱中处分遗产的反对,并提出自己的分配主张,有条件的可以将自己的主张应得份额数量化。

3、正确认定向哪个法院起诉

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法院起诉。动产不在一地法院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法院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4、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供的证据

除了依法必须向法院提供一般证明、证据以外,还要向法院提供一些特别的证明和证据,主要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地址。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清单(种类、数量、价值;户名、存款账号、存入日期、数额、所在银行;占有人姓名、地址及与被继承人关系;占有后的保管、收益、使用情况)。

(4)继承人身份的证据。

(5)原告是以受遗赠人身份起诉的,应提供被继承人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及有关证人、遗嘱执行人的姓名、住址等证据。

(6)原告以债权人身份主张从遗产中得到清偿的,应提供债权债务文书或有关知情人证据。

网友咨询:房产继承纠纷

我父母有约160平方的私房一栋,户主为父亲,膝下共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从85年私房改建时起到现在大儿子一家三口都住在那里,小儿子由于做生意早就搬了出去,但是户口仍在家中.10年前父亲突然去世(未立遗嘱),依法房产一半由母亲继承,一半由五个子女和母亲共同分割.前几年母亲立下遗嘱,母亲自己的一半和另一半里的一份一起由两个儿子平分.近年来,母亲基本上是由我(大儿子)来赡养,包括母亲生病住院,也主要由我一家来照料.最近母亲在弟弟的花言巧语下变了卦,决定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全部给弟弟一人。我现在已经找到了当年盖房时向单位贷款500元,以及购买水泥、钢筋等建材的票据,总共4000多元,(当年盖这栋私房总共要用1万多),也找本社区的居委会开了一份我们赡养老人多年的证明,而且以这么多年弟弟一家的为人和行为来看,他拿到财产之后根本不可能好好赡养老人。请问如果母亲仍然坚持把房产给弟弟,我的这些证据能帮我争取回多少利益?这个官司有多少胜诉的把握?

婚姻帮律师解答:

虽然建房时有你投入的财产,但几次分割你并没有反对意见,所以视为放弃权利,如果你母亲立遗嘱把她的财产给你的弟弟,对你来说很不利,胜诉的几率不大。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法院起诉。动产不在一地法院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法院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关于继承纠纷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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