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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

核心提示:事实婚姻是普遍存在于过去农村地区,那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否还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关于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的知识您了解多少?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的相关内容。更多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

案情回顾:办了婚礼未办结婚登记

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于198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985年11月3日(农历9月21日)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1989年12月11日生有一子;原、被告婚初感情一般,后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务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并自1999年上半年分居至今,双方分居期间曾于2002年7月达成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

法院审判:判决准予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汉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未办结婚登记,仅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违反了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原、被告双方均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按事实婚姻处理;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判决准予离婚,因被告未到庭,本院无法进行调解,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准予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离婚。

婚姻帮律师说法: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虽然缺乏形式要件结婚证,但其实质与正常婚姻并无二致,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前我国农村地区事实婚姻情况所占比例非常高,也是适应当时农村社会状况和获得了社会广泛认同的。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出台正是充分考虑了很多婚姻存在形式要件不完备的情况,对于条例出台前的仪式婚予以认可以便于保护广大妇女、儿童权益,但是婚姻登记是我国婚姻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制度,婚姻登记作为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是婚姻管理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所以作出规定,对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前满足婚姻实质条件的应该与合法婚姻等同受法律保护;对于1994年2月1号之后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应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本案原、被告1985年农村习俗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故按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和判决。

二、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

既然事实婚姻是普遍存在于过去农村地区,那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否还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么?答案是肯定的。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过去人们采用摆酒席的办法代替登记领证,那现在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何认定,法律应该回应实践的需要。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此,对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这个问题,应该分情况讨论,不能笼统观之。

网友咨询:未婚生子是否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双方没有经过合法手续登记,但却有了孩子。双方没有经过合法手续登记,但却有了孩子这样是否算是具有事实婚姻?

婚姻帮律师解答:

94年以后不属事实婚姻,我国现行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

小编结语:在很久以前,要是男女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话。希望本文中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事实婚姻能不能离婚,事实婚姻法律保护吗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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