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财产分割 > 夫妻债务 > 什么是夫妻债务?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什么是夫妻债务?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核心提示:结婚过日子就离不开财产,同样很多家庭有的是为了生活,有的是为了工作或经营,多多少少的都会有一些外债,离婚时,不仅财产要进行分割,夫妻债务也要化分清楚究竟由谁来承担,那么什么是夫妻债务?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夫妻债务法律问题,请拨打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什么是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主要是指家庭出资经营,或虽然是一方生产经营但所产生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夫妻双方或一方治疗疾病所付的债务

4、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婚姻存续期间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分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双方或一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事继承分得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3、虽然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财产独立但未进行公证,而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则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夫妻债务怎样承担

我以前是银行工作人员,有老板跟我借钱做生意,于是我瞒着妻子向我的几个朋友借钱,是我本人打下的借条,通过我经手,再转借给老板,后来那个老板做生意亏了,没钱还我,我也无力还钱给我的朋友,妻子知道事情真相后也和我离婚了,离婚协议上注明所有债务由我承担。现在,以前的朋友因为借钱的事和我翻脸,并且向法院起诉我和我的前妻,他们要求我和我的前妻共同承担债务。请问,我的前妻是否要承担债务?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所表述的情况:你的妻子没有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原因:

1 在向朋友借钱时你向妻子隐瞒了这个事实,她不知晓此事

2 借钱的目的是为了工厂老板的生意 而不是为了你们的家庭生活

另外你朋友起诉的要求,当法院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应当不会批准要求你的妻子偿还债务的诉讼要求

当然存在一种特殊的例外:就是你把借来的钱曾经用到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中(而且是生活必须费用:这项必须是要有确凿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在你的妻子经济许可的范围内,可以适当的给以偿还;具体如何操作,有法院在调查实际情况以后作出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债务清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具体按照下列方法承担:

(一)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下列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等所欠债务。

(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五)、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六)、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小编结语:在离婚案件中,夫妻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与处理,关系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案外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关于夫妻债务的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债务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婚姻债务  什么是夫妻债务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清偿责任  夫妻债务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