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原则
夫妻共同债清偿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负担。
要分析为结婚前所欠债务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分别处理:
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网友咨询: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前妻,在婚姻续存期间,违背我的意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了大额借款,转借给一企业使用,现该企业因种种原因无法按约定偿还。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情况: 1. 女方:半产权房1套 估价28万元(半价14万元); 2. 男方:全产权房1套 估价36万元; 3. 共有产权房1套 估价110万元 男方已协助女方将该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50万元归女方使用,如女方不能归还银行贷款而导致该房产拍卖,拍卖的余款及房产内的附属物品全部归男方所有。 另男方母亲的卖房款及部分现金由前妻使用,已还款4.4万元,今年10月到期应归还36万元。 现债权人已向法院起诉,男方从哪些方面进行举证上述债务属于非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夫妻对借款有合意,借款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和共同消费,你的情况是她借钱给另一企业,就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具体如何应诉和举证,建议委托律师。
小编结语:《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