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纠纷 >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核心提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那么,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网友咨询:家庭暴力,有一儿一女,有两处地方院落,结婚证已毁。

家庭暴力,有一儿一女,有两处地方院落,结婚证已毁。

婚姻帮律师解答:

持本人身份证到结婚登记档案部门调取结婚档案,房产依法分割,子女一人抚养一个

【相关知识推荐】:

一、家暴的司法认定

据媒体报道,一男子由于经常与妻子吵架,在朋友的建议下爱打篮球的他找来一块白布,将家中篮球包裹起来,再在白布上写上妻子的名字,以及“我要打死××”等字句,将其挂在家中阳台,从此只要和妻子发生矛盾,他就当着妻子的面,猛击这个“出气球”,导致妻子产生了一系列的精神异常行为,比如听到“篮球”二字就会浑身发抖,听到打篮球的声音,就会抱头躲开等。后妻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该男子在包裹篮球的白布上写有对妻子具有攻击性和威胁性字句,并经常击打该球,这是从视觉上折磨对方,其行为构成了精神暴力,属家庭暴力的一种,还判决赔偿妻子五千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判决引发了一定的争议。有观点认为案中行为不属于家庭暴力,该行为的初衷是为了释放自己内心的压力,而不至于动手和妻子上演全武行,是为了保护妻子,妻子理应理解。并认为这在心理学上是一种自我的情绪管理,将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全往非生命体上发泄本应是一种合理的情绪发泄的途径,如果将这样的行为理解为对妻子精神上的攻击,这是对人性的无视。

且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今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见,实施家庭暴力的方式包括谩骂、恐吓,从伤害结果来看,不仅是肉体上的侵害,精神上的摧残也是伤害。上面所提男子当着妻子的面,长时间地将篮球当成妻子暴打,给妻子造成了深度精神伤害,这就是法院认为家庭暴力的法律依据。看来,进行自我情绪管理,释放内心压力,不能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上。

二、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第六、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第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第八、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九、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然上述所有的证据列项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建议受害者在发生这样的情况后,及时的向法律专业人士比如说警察、律师等等进行咨询,看应当调取什么样的证据。

小编结语:家庭暴力一旦认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赔偿请求。但关键是受害者要留意收集证据。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家庭暴力的认定  家庭暴力的证据  家暴  家庭暴力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