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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法律咨询 >> 内江婚姻法律咨询 >> 我要离婚,不过女方怎么也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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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紫雯律师

    你好,如果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离婚;
    但是如果向这种情况,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起离婚诉讼。
    ,我的电话是,,成都的专业婚姻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4-15 13:40:58

    王紫雯律师 电话:18030606180 帮助人数:4人 [四川-成都]

  • 海淼 律师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书写起诉状即可

    回复时间: 2016-04-10 21:08:43
    海淼律师 电话:13998602713 帮助人数:2019人 [辽宁-大连]

  • 李新保 律师

    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现在一方不同意,只能诉讼离婚了。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诉状,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10 21:10:43
    李新保律师 电话:13064086324 帮助人数:403人 [山东-济南]

  • 杨洋 律师

    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10 21:45:06
    杨洋律师 电话:18009498383 帮助人数:424人 [甘肃-兰州]

  • 鲁强 律师

    民事起诉状,你们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结婚证等材料即可。

    回复时间: 2016-04-10 22:01:03
    鲁强律师 电话:15949700681 帮助人数:651人 [山东-济南]

  • 黄福佑 律师

    1、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财产清单证明等材料。
    2、注意立案法院: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法院。

    回复时间: 2016-04-10 22:05:03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陈玉江 律师

    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还要书面起诉状。另外,如果自己办理力不从心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4-13 07:55:32
    陈玉江律师 电话:13625158616 帮助人数:97人 [江苏-淮安]

  • 周凌 律师

    可以到女方户籍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21 17:21:19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陈新明 律师

    建议请律师协助离婚。

    如果不请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4-27 22:26:01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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