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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雯律师

[四川 - 成都]
帮助人数:4人 电话咨询:18030606180
执业证号:15101201311616800执业机构: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
王紫雯律师简介

王紫雯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专注家事类诉讼,成功代理百余件家事类案件,集中在离婚、继承、财产纠纷、抚养权纠纷。胜诉率高,结案迅速,办案严谨。法律风险评估经验足;因此多次被银行邀请参与融资尽职调查、私募基金发行等。从业以来,前后已服务十余家法律顾问单位。现为一家IT企业,一家化妆品公司以及一家咨询公司首席法律顾问。2013年更因专业技能、专业素养过硬,被四川省皮革协会聘为荣誉理事;为协会成立三十年来最年轻理事。[查看更多]

王紫雯律师解答的咨询+More

  • 咨询者:189****3071

    2016.04.06

    离婚应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你们之间在哪里住决定了哪里的法院可以管辖。

    至于结婚证和户口本,不构成你能否离婚的障碍。律师会为你解决证件上的障碍。您只需要开庭时出庭即可。

  • 咨询者:189****9852

    2016.04.10

    你好,如果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离婚;
    但是如果向这种情况,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起离婚诉讼。
    ,我的电话是,,成都的专业婚姻律师

  • 咨询者:133****0847

    2016.04.10

    你好,双方如若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起离婚诉讼。
    欢迎来人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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