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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怎么保留证据?对方出轨怎么保留证据?

核心提示: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如字据)(2)物证(3)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光盘)(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如伤残证明、亲子鉴定结论)(6)当事人的陈述(7)勘验笔录。那么,家暴怎么保留证据?对方出轨怎么保留证据。更多家庭暴力和出轨证据收集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

1、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验伤报告。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3、报警记录。

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4、书证。

(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5、视听资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2)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6、保证书。

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二、对方出轨的证据如何收集?

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氓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网友咨询:QQ空间的对话能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吗?

我与丈夫张某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2009年底,有好友告诉我,说我丈夫在外边另有女人,我半信半疑,对他使用了“侦查手段”,结果还真在他的QQ空间里看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倩影”,他们互称“老公”“老婆”,对话内容不仅暧昧而且十分色情。我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同时还要求张某赔偿我精神损失费2万元。请问: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张某涉足网婚,QQ空间的对话记录让他无法抵赖。问题是,你证明了丈夫网婚,这没有用,因为这根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轨。网上重婚,不能成为离婚的充足理由,只有当网婚损害并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时候,离婚诉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从你说的情况看,张某网婚虽然伤害了你,但婚姻还能看到挽回的希望,法院不准许你们离婚,是符合法律情理的。毕竟,网络重婚与现实出轨不同,或许张某纯粹就是一种游戏心态,如果他能改过自新,不妨再给他一次机会;如果他执迷不悟,再起诉离婚不迟。

不过,由于网上重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即便离婚,届时也不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小编结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更多家庭暴力和出轨证据收集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家庭暴力的证据        对方出轨的证据        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离婚证据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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