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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如何区分遗产债务与被继承人个人债务?

核心提示: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那么,遗产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如何区分遗产债务与被继承人个人债务?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遗产债务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又如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二、如何区分遗产债务与被继承人个人债务

遗产债务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完全为个人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一般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但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并不一定都是遗产债务。下列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都不属于遗产债务,不能以遗产来清偿。

(1)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

(2)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为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或其他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因为这种债务实质上是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3)被继承人因继承人不尽抚养、扶养、赡养义务,迫于生活需要而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这种债务应当属于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的个人债务。早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就指出: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抚养义务所欠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仍应负清偿责任。

案例分析

能否用“死亡赔偿金”清偿死者债务

案情:2004年5月,甲驾驶摩托车与乙驾驶的面包车相撞,甲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在本起交通事故中,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2004年9月,甲的法定继承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12万元。诉讼过程中,乙提起反诉称,在事故中,其驾驶的面包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死亡赔偿金是甲的遗产,请求法院判令甲的法定继承人以死亡赔偿金赔偿其车辆遭受的损失。

分歧意见:对要不要支持乙的反诉,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法院应支持乙的反诉,判令甲的法定继承人以死亡赔偿金赔偿其车辆遭受的损失。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遗产,甲的法定继承人应以甲的遗产赔偿乙的车辆损失,或者甲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根据其所继承的遗产数额,按比例赔偿乙的车辆损失。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所以,对于死者的个人债务,原则上应由其遗产或者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因此,本案需要考虑两个法律问题:一是死亡赔偿金是否为甲的遗产;二是甲的各法定继承人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是赔偿义务人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之一,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列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属为原告,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应归死者的近亲属所有。而在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后,根据该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从性质上来说,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因死者的死亡而减少的收入的补偿,因而是死者家庭的共同财产,而非死者的个人财产,故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乙要求甲的法定继承人以死亡赔偿金赔偿其车辆损失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当然,乙的面包车所遭受的损失是甲所应承担的债务(按其责任份额)。在遗产被分割之前,一般应先清偿债务,然后再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果遗产由两个以上继承人继承,可以根据各继承人所应继承的遗产数额,按比例分担被继承人的债务。鉴于甲的遗产尚未被分割,所以甲的法定继承人清偿甲的债务时,可以直接以甲的遗产清偿,也可以由各个法定继承人根据其所应继承的遗产数额,按比例清偿甲的债务。

网友咨询:人死后债务由谁偿还

有一朋友借我的钱过期两年未还,无奈诉助法律,经法院调解协定半年内归还.可此事刚过半月朋友却意外去世,请问此债务是否应由其妻女偿还?手续该怎么办? 又因噩耗才刚传来,不忍提起此不快之事.可推迟多久办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如判决属于个人债务,可以向其遗产的管理人主张,在遗产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遗产继承人同意赔偿的除外; 2、如判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未明确为个人债务,则由妻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建议你与其配偶协商,协商不成申请执行。提供被告死亡的证明和其夫妻关系证明,直接执行其配偶。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遗产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如何区分遗产债务与被继承人个人债务?”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遗产债务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完全为个人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一般是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关于区分遗产债务与被继承人个人债务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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