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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债务与继承费有何区别?遗产债务与殡葬费有何区别?

核心提示:遗产继承中除了会出现遗产债务外,还会出现继承费。同样作为遗产继承中的债务,那么,遗产债务与继承费有何区别?对于殡葬费来说,遗产债务与殡葬费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遗产债务与继承费有何区别

继承费是指为执行遗嘱或管理、分割遗产等所支出的开销。“有关继承费用算不算遗产债务,许多学者认为不应列入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有的学者认为继承费用虽然不属于遗产债务,但亦应在偿还债务后从遗产中扣除,即遗产的实际价值应是清偿债务、扣除继承费用后所剩余的价值。继承费用的扣除如果在清偿债务之先,就有可能侵犯债权人的利益;但遗产在清偿债务后,不足以扣除继承费用的,应当由继承人承担此项费用。有时因继承人的过失而支付的费用,不应作为继承费用,而应由继承人个人承担。我国对此没有立法可以规范。”继承费用不应列入遗产债务,因为继承费用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产生的费用,但可以从遗产中扣除,只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利益,继承人必须在清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若有剩余时方可扣除。

二、遗产债务与殡葬费有何区别

殡葬费是指为办理丧事,埋葬死者所支出的费用。“关于殡葬费用是否属于遗产债务,不应列入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理由是:丧葬被继承人是继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况且这种债务的形成,是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其借贷关系的产生也是在继承开始以后,因此殡葬费用应由继承人分担。也有学者认为殡葬费用应当并入继承费用之中。在我国,许多被继承人的所在单位承担了被继承人的丧葬费用,当然无需继承人再负担此费用。”因此,殡葬费用不应列入遗产债务。

案例分析

被继承人生前出卖尚未过户的房产能否作为遗产?

【案情】

张老太有房屋一栋,2009年4月份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签订了购房协议,李某将购房款一次性付给了张老太,双方约定,月底到房产局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不幸的是,张老太在月底去世,导致过户手续未办成,后张老太的儿子张某主张李某虽与其母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现在房子由自己继承,张某可以将购房款退还给李某,李某坚决不同意,认为协议有效,应该将房屋交付给自己。

【分歧】

被继承人生前已出卖尚未过户的房产能否作为遗产?

第一种观点:该房屋不能作为遗产。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张某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种观点:该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因为该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应属于遗产。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本案的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然属于遗产,可以继承。其次物权虽未转移,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张老太负有履行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即双方已经形成债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这一条,张某虽然能继承张老太的房屋,但是他也负有替张老太履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这一债的行为的义务,所以张某的继承也是“空继承”。

网友咨询:继承了遗产还要承担全部负债吗?

当遗产小于负债怎么办,如果继承了是不是要全部负债还完?继承了要还我知道,但是高利贷利息会不会跟着继承了还仍然涨

婚姻帮律师解答:

遗产继承人只在受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对被继承人所负正当债务进行偿还,也即是说超出部分不用偿还。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遗产债务与继承费有何区别?遗产债务与殡葬费有何区别?”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费用不应列入遗产债务,因为继承费用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产生的费用,但可以从遗产中扣除,只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利益,继承人必须在清偿了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若有剩余时方可扣除。关于遗产债务与继承费区别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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