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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误区的解析(一)

核心提示: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误区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误区:判决后就不能加了

李伟和钟红离婚时,法院判决两人6岁的女儿菲菲由李伟抚养,钟红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直到菲菲成年。

如今,菲菲已上初中,李伟觉得前妻每月给200元的生活费根本不够孩子的日常开销。于是,就以菲菲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钟红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但钟红却认为,自己和前夫已离婚多年,抚养费问题法院也早就判决了,数额是明确的,对方不能再起诉要抚养费了。

解析:

《婚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实践中,当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比如原定的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备方因素的基础上,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适当增加。

误区:抚养费只是生活费

马丽与刘成离婚时约定,女儿琳琳由马丽抚养,刘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

今年琳琳考上了初中,花费不断增加,而且琳琳体质较弱,吃药看病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于是,马丽以琳琳的名义将刘成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由二人均摊。

最终法院判决刘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驳回了马丽的其它请求。

解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此,抚养费是一项综合性的费用。

在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将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等概念混淆,在要求被告方支付抚养费的同时,还往往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教育费等其它费用。

针对此类案件,法院一般会在考虑父母经济能力、子女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抚养费的数额。

但孩子因疾病需要高额费用时,直接抚养该子的一方并不是完全不能向另一方寻求经济支持,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酌情判决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

误区:凡学费都须负担

小赵衾年19岁,父母很早就已离婚,他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今年,小赵考上了北京的一所艺术院校,每年学费高达1万多元。

母亲无力支付高昂学费,于是,小赵将父亲起诉到法院,要求父亲支付大学学费,每月另外支付生活费1000元。

经过法院调解,老赵同意每月给小赵生活费400元,学费则由小赵自己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解决。

解析:

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实践中,部分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虽已不符合继续主张抚养费的条件,但仍起诉父母要求支付诸如大学学费或生活费等费用。

此种情况下,对被告有能力并愿意继续支付的,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法院一般会从亲情维系、子女成长成才的角度,加强对双方的调解,尽力迭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网友咨询: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2015年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小编结语: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误区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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