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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核心提示:夫妻双方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负责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

长久关系不和,又发现男方出轨(暧昧微信)无实证,想申请离婚。1、女方原本从事会计工作,因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三岁半没人带,所以只能自己带现在没有固定工作,但孩子想自己带,男方早出晚归,除了钱从来没有管过孩子,他带真的不放心,所以想申请自己带,男方每月出抚养金。2、婚后购买房产一处,当时购买约计35万,其中3万借女方弟弟,申请予以归还,房产按法律怎样分配。3、男方一直用女方信用卡2张,建行10万,广发3万,用于工作周转,申请还清欠款后还给女方。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如你所述,分析如下

1、微信证据的效力在法律上应当结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而且暧昧短信可以作为影响感情破裂的证据,但不一定能达到具有过错的情形,

2、子女的抚养需要结合双方抚养子女的情况,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等因素判决的,婚姻共同财产和债务依法可以分割,

3.若信用卡借款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则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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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关于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确定了抚育费的数额,给付方法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双方协议离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育方承担全部抚育费的,经查实,抚育方的抚育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正常生活的需要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抚育协议无效。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

小编结语: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育费标准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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