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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要具备哪些条件?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核心提示:结婚对男女双方来说是非常幸福的事情,意味着你要开始新的人生,有属于自己的家庭,但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或者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结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法律上禁止结婚的条件又有哪些?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更多结婚条件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恋爱自由,婚姻也自由,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基于自愿,有选择自己配偶的自由,但是婚姻自由并不意味可以为所欲为,结婚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当然如果出现了法律上禁止结婚的情况,两个人的婚姻就会被判为无效。那么结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禁止结婚的条件又有哪些?下面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结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未达到法定婚龄是结婚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如果未达到婚龄的情况消失了,则其婚姻不认定为无效婚姻。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婚姻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构成重婚,其再缔结的婚姻无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一、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条件

男朋友是石家庄人,我是山西人,我们想领结婚证,可是没有房子,能领结婚证吗?领结婚证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二、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网友咨询二、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大三阳是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

一)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二)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目前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这两种。而第二种是一种笼统的规定。

对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切勿结为伴侣。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二、禁止结婚的条件

1、禁止重婚。

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十条第一项规定:“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2、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网友咨询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张某与刘某结婚后,发现刘某患有精神病,属于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已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婚姻无效。请问:除精神病外还有哪些病属于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

婚姻帮律师解答:

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可以理解为以下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小编结语:旧社会包办买卖婚姻的现象已经没有了,在现代法治社会婚姻自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并不违返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婚姻就是有效的。关于结婚的条件及禁止结婚的条件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结婚条件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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