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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赠与你知道多少?婚前赠与离婚时的分割

核心提示: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前赠与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我和我丈夫在婚前共同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婚后我想做一个关于假如以后离婚,财产归其中一方的协议?这算婚前财产赠予么?是否可以反悔?

婚姻帮律师解答: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相关法律知识:

婚前财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网友咨询:婚前赠予问题与财产分割

1.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买的钻戒及其他首饰,法律上算是赠予吗?离婚时男方能主张收回吗?2.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屋,婚后女方要求登记上女方姓名,离婚时怎么分割?女方能分得相关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按你说的情况,对于钻戒及其它的首饰的所有权,这个要看双方在购买时的态度,单凭你单方面的言辞是无法判断的;而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女方也登上名字,离婚后,可以主张房屋的产权,但是由于女方没有任何出资,如果想主张房屋的所有权的话,在男方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有可能要支付房屋的相应房价,换一个意思就是,你要支付购房的款项。

网友咨询:婚前父母赠予财产分割?

如果婚前父母将他们自己出资购得的房产和投资资金赠予我,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资金也转移至我名下。但父母口头上说是我的嫁妆,男方也知道到。请问如果日后我们离婚,男方以嫁妆为由提出分割这些财产以及这些财产的衍生物,这些资产(不包括衍生物)属于我的个人资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婚前父母赠予财产在赠与合同(或协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不予分割。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小编结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关于婚前赠与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婚前赠与  婚前赠与离婚时分割  婚前赠与的相关法律知识  婚前常识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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