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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核心提示:婚前买房,是指夫妻当事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共同或者由一方出资购房行为。在以前婚姻法规定结婚后,到达一定的年限该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共有财产,但是由于时代的变化。新婚姻法就行了相关的修订。那现在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归属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婚前买房的归属有几种情形呢?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网友咨询:婚前房产

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你男朋友同意的话,将产权证变更为两个人的名字是最佳的选择。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所以,建议说服你男朋友在产权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网友咨询:关于婚前买房 房产归属问题

1、婚前交了首付 签订了购房合同 之后领的证 办理房产证时写一个人的名字 房产归谁所有?

2、 婚前交了首付 签订了购房合同 之后领的证 办理房产证时写两个人的名字 房产是归交首付的人所有 还是共同所有?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结语:新婚姻法对与婚前购房的规定可以说是更加明确化。有人说这样的规定是不利于夫妻感情的,有人说这样的规定是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这是一个智者见智的问题。在此华律小编提示大家,在我们结婚时,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相关的协商和签订相关的协议。关于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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