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前常识 > 婚前财产 > 婚前财产公证要全面考虑协议内容

婚前财产公证要全面考虑协议内容

核心提示: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呈上升趋势。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前财产协议要考虑其内容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婚前财产公证要全面考虑协议内容

公证对象主要以中老年人再婚公证的居多,排在其后的分别是有过短暂婚史的年轻人再婚时、初婚年轻人做婚前财产公证,二者数量基本持平。婚前财产公证的内容目前主要是房产、汽车两项。

律师提醒:婚前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应慎重,在协议前,要考虑全面。

事例一:孩子不是亲生的 想主张权利却û公证

三年前,马先生结识了一λ姑娘,女方怀孕后,马先生的父母为儿子操办了婚礼,买了房子。

孩子生下来后,马先生妻子患上了白血病。为支付治疗费用,他们卖掉了婚房。

后来,一个DNA结果却让全家人震惊:孩子不是马先生的。马先生选择离婚,其父母将女方告上法庭。因û有婚前公证,难以举证,无法主张权利。

辽宁省合同法研究会法律部副主任、法律专家王长明介绍,按民俗约定,男方准备房子,女方出嫁,房产应属于老人赠予关系。

事例二:再婚后终识老公“真面目” 幸好做了财产公证

做生意的刘女士有过一次婚姻,再婚前跟丈夫做了财产公证,将自己的化妆品店公证到了女儿名下。婚后不久,丈夫就有“外遇”了。离婚时,丈夫起诉刘女士,要割分其房产,δ果。

王长明说,刘女士选择“公证”这一做法有效地维护了自身权益,至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房产,因再婚时间较短,女方可不分或少分男方。

事例三:婚前女方出首付买房 丈夫婚后还贷

赵女士的婚房贷款首付由女方家一次性支付,房主为赵女士。结婚时,赵女士和丈夫商量好了,房子日后的贷款由他负担。

婚后第3年,赵女士和丈夫感情出现Σ机,选择分手。赵女士的丈夫认为,自己还了3年房贷,房子应有自己的“一份”。

王长明表示,男方出钱还贷的部分,很难通过有利证据来证明。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都有什么作用啊?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帮助人们弄清家庭账目,它是对双方财产的一种保护,而不是感情的障碍。现在年轻人的结婚年龄越来越晚,打算结婚的人大多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们可不想让这笔钱变成婚后财产。如果说在20多年前提起婚前财产公证,肯定会惹恼对方。但现在来办理公证的人心态都非常坦然,认为这很正常。从难以启齿到坦然面对,婚前财产公证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

我认为应当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努力办好婚前财产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乃至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小编结语: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本来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保障公民权益的武器,但是,由于很多人不当的使用或是忽视,而为自己造成了莫大的损失。关于婚前财产协议要考虑其内容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案例  婚前财产公证范文  婚前财产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