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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步骤?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核心提示:许多准备结婚的80后情侣对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甚浅,他们觉得要为了财产非分清你我,多少都有点伤害感情,因此,极少数人会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发出现因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归属不明确而引起离婚。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问题,帮助大家了解更多婚前财产公证的知识。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的概念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三是还包括夫妻财产约定,即夫妻对婚后双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等问题做的约定。

二、婚前财产公证流程

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未婚夫妻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此外,还有要公证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最重要的是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申请婚前财产公证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员确认协议内容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协议双方签字确认

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需要公正吗?

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屋,有25万没付完 在未还清的情况下 男方和女方打了结婚证。 婚后1年之内由男方父母还清了房屋贷款,假如3年后离婚了 请问房屋财产 如何分配?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

2、即使一方在婚后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了有形财产,由于这只是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即作为万变不离其宗,故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不需要公证;

3、《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1)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主要是指该约定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拘束力,这种拘束力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于夫妻财产约定成立并生效,即在配偶间及继承人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受此物权效力约束,如需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同意,一方不得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来变更或撤销。

(2)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即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如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当夫妻一方与他人实施民事行为,发生对外效力,则只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不发生对外效力,则仍然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均是以登记者具有对外效力,未经登记者,不发生对外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财产分割意见》中有“对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的规定,即无规避法律的夫妻财产约定具有对外效力,规避法律的夫妻财产约定无对外效力。这种规定在原则上说是正确的,在司法实践中,婚姻关系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夫妻财产约定的方法办理离婚手续,规避法律,损害了合法债权人的利益,当然为无效,但仅依据这一规避法律的标准,来确定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具有对外效力是不够的也是不充分的。根据我国2001年《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生效的条件,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否则,夫妻财产约定只在婚姻内部产生效力,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这不利于夫妻一方独立地与第三人发生经济交往。借鉴外国经验,依据公示方式进行登记可以有效地防止规避法律的行为,更有利于保护与约定财产的夫妻进行民事活动的人合法权益。因此,在婚姻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夫妻财产约定经登记者方产生对外效力,未经合法登记者不发生对外效力,从而完善我国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小编结语:通过阅读上文,您是否对婚前财产公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呢?小编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更好的保护婚姻当事人及第三人的财产权益,更有利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对于夫妻婚前财产差距较大的,最好采取婚前财产公证,既能保证自己财产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造成对簿公堂的局面。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婚前常识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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