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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调解分家析产?调解分家析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核心提示: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按血缘、姻缘关系另组建家庭并对原家庭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分家析产的问题很多家庭产生纠纷,那么该怎样调解因为分家析产引发的纠纷问题呢?在调解分家析产纠纷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婚姻帮小编为您一一解答。更多分家析产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调委会在调解分家析产纠纷时应按照我国宪法、婚姻法、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时,只能分割家庭成员间共有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对属于家庭成员个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3、分家析产优先照顾鳏寡孤独人、丧失劳动能力人和未成年人,并落实赡养、抚养费用,安排好他们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生活。

4、对共有物的分割不得损害物的经济价值。共有财产是可分物在分割后无损于物的使用价值的,可以进行实物分割;不可分割的物,共有人中有人愿意取得共有物的,可对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如共有人都不愿取得共有物的,可把共有物作价出售由共有人分割价金。

5、没有分配的遗产,只能属于有继承权的人共有,没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不是未分配遗产的共有人,原则上不能分得遗产。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同意分给其他家庭成员,才可以作为共有财产参加分割。

6、原家庭承包的土地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在进行分家析产时,应由村民委员会根据规定重新承包到人。但土地上的收获物仍属家庭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7、对原属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生产资料,虽然是可分物,但应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产的原则,实行按份共有的办法,共有人中有愿意取得的,可对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共有人都不愿取得的可作价出售,分割价金。

8、共有人对家庭的贷款、欠款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在分割共有财产时,也要分摊贷、欠款。鳏寡孤独人、丧失劳动能力人和未成年人不负担偿还贷、欠款的义务。

分家析产纠纷直接涉及每个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不易调解,调委会在调解这类纠纷时,应注意调解的方式方法。首先应深入调查,访问每个家庭成员,弄清他们各自的想法、意见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数。第二,召开全体家庭成员会,确定那些是家庭的共有财产,那些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加分割,对不可分物做出分割的具体意见。第三,提出分家析产的具体方案,逐一征求家庭成员的意见,合理的采纳,不合法的,做好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第四,拟制分家协议书。在工作过程中调委会要注意事态发展,发现激化苗头,要停止分家析产,立即采取缓和矛盾措施。调委会调解不成功时,告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分家析产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区别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因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处分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纠纷时,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如果在调处时将上述两种情况混淆,就难于区分各个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难于在当事人之间找准平衡点。

(二)应区别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系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取得所有权,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取得所有权来认定。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取得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三)应区别父母用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出资购置的财产与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

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财产,其所有权属于父母,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理,以归父母所有为原则,给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时,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遗产分割的份额上适当考虑多分。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约定的,原则上共有人均分,对共有财产贡献较多的适当多分,同时对老年人给予适当的照顾。

(四)应区别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但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五)应区别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与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财产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约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额,就构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得财产;如果共有人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各自应得份额约定不明确,则按等份原则处理。除按份分割共有财产外,对其他共有财产应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共有人的情况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因素与原则予以处理。

(六)应区别可分割财产与不宜分割的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有可分与不可分之区别,在分割时必须根据财产的性质、用途及财产所有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经济用途和价值的,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或者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不愿意采取实物分割方法的,可将共有财物作价变卖,各共有人取得相应的价金。

3、作价补偿。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虽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实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实物,可将共有财产归愿意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财产的价值,给未取得实物的共有人以相当于其实有份额的经济补偿。

网友咨询:离婚分家析产

我和老婆结婚10年了,他出轨了,现在析产离婚,我名下有股票,存款,还有妈妈名下的车,房子,全封了,他有权利分妈妈名下的车房子吗?他说工同居住,工同经营,事实是我没和妈妈在一起住,是分开了主的,也没有参与经营,也没有出资,他说没有分家单,事实上妈妈抚养我到18岁我已经很感恩了,现在给老人造成很大的伤害,他可以分妈妈的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可以,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外人的财产不能一案处理。你父母应该书面提出异议。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怎样调解分家析产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分家析产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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