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婚姻的认定
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两性结合。由此可见,构成事实婚姻必须具备:(1)婚姻男女双方均无配偶;(2)婚姻男女双方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3)婚姻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4)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这是构成事实婚姻的必备条件,否则就不能视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从本质上讲都是违法婚姻,即使实质要件全部符合,未依法登记,也得补行登记之后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但是由于事实婚姻的形成有着比较复杂的历史原因,而且涉及一系列亲属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因此,对事实婚姻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对待事实婚姻总的方针是,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承认之,在此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以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与处理事实婚姻应把握如下几方面:
1.凡违反婚姻法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论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自行结婚的事实婚姻关系,其性质是违法的。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必须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具体情况的复杂性,为适当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维护安定团结,从实际出发,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承认其事实婚姻的关系,然后逐步过渡为不承认主义。这是认定和处理事实婚姻的总原则。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则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不符合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4.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纠纷,按一般离婚纠纷的处理原则处理。首先应当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调解不能和好的,应根据“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法定条件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二、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我和我老公谈了四年恋爱,后来按当地的风俗请了亲朋好友办了结婚酒,因为一直觉得他有些花心,怕以后麻烦,而且他现在对我也好,觉得感情没必要用一个红本本来证明,所以就没打结婚证。前几天有朋友劝我赶紧去领证,这样万一跟老公之间有个什么纠葛,也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我想问一下,事实婚姻法律不承认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与您的老公虽然按习俗办了婚事,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对这种事实婚姻的保护是有限的,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您和您老公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果在婚姻关系上发生问题,那么必须在补办结婚登记的前提下,婚姻才能得到法律保护,而且婚姻关系的效力可以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为不合法婚姻。
法理链接:《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网友咨询: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1994年前的事实婚姻自己协议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虽然是事实婚姻,但是也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小编结语: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希望本文中有关事实婚姻怎么认定及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对你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事实婚姻怎么认定?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事实婚姻认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