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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时房屋怎么分割?房屋析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核心提示:分家时房产的分配称为房屋析产,民间有句老话:“树大分杈,子大分家。”大多数父母都会分家,将自己的土地,房产等财务分成几份,分为儿子们。但分家析产时,家里的房产怎么分?婚姻帮小编和您一起看看关于分家析产时房屋的分配以及房屋析产需要注意的问题。更多分家房屋析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房屋是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当分家时就会牵扯到房屋析产的问题。房屋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所谓的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房屋析产的方式

1、根据协议析产

协议析产,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配,通常都会签订析产协议书的。

2、遗嘱分割

遗嘱分割,是指财产的分割要按照遗嘱上写明的分割方式进行,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内容违法,财产分割是无效的。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分割财产也就是在没有遗嘱分割的前提下,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

4、聘请律师协调、律师见证或诉讼

5、其他方式

【案例】

王某,女, 1980 年 7 月生,北京市东城区人;陈某,男, 1979 年 8 月生,北京市向阳区人。 2005 年 8 月,二人相识,随后自由恋爱成为情侣后同居。 2006 年 7 月,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向阳区某楼盘新房一栋,购房合同书双方签字; 2007 年 9 月,取得房产证和共有权证; 2007 年 10 月 25 日,双方在北京市第一公证处料理公证,证实双方对该房屋各占 50% 产权份额。 2008 年 4 月,双方终止恋爱关系,随后,陈某擅自更换门锁,拒绝王某入住。 2008 年 6 月,王某依法向向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按份共有房屋。 2008 年 8 月 29 日,向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陈某表示愿意通过向王某支付折价款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反悔, 2008 年 9 月 3 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共有房屋析产时,往往都是扯不清的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个人都说自己在房子上花了多少钱,自己又该得到多少份额,然而任何人都不能拿出确切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投入到是多少,无疑就给析产带来了不可回避的困难。因此在共有房屋析产问题上,各自在房屋的建设或购买中所投入的资金的相关证据就显得非常的重要。然而谈到证据,就不可回避另一个大家都很理解的问题:在一家人其乐融融共同生活其间,又会有谁想到今后会出现小两口或者老两口离婚的问题?谁又愿意去想有一天大家不能共处的问题?但理解终究是理解,理解代替不了法律,最终还是要看相关的证据来判明盖房屋的具体归属。法院将依据各自所述,及各自所提的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由此可见共有房屋析产的难点就是:各自投入证据的提供!

共有房屋析产的原则

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该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分配。然而房屋有拆不得,因此在对房屋分割问题上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到底该房屋应当归谁?能否继续共用?没有得到房屋这又该得到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给了较好的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网友咨询一:判决的标的物诉讼前已灭失,权利已经依法转移,析产如何执行?

请问析产纠纷已判决(10年2月),但标的物房子,诉讼前已依法裁定转移(09年2月仲裁拆迁与开发商房屋置换),房产证已注销(09年4月),析产判决为原房产证的份额)房子份额如何执行。

婚姻帮律师解答:

持该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网友咨询二:

离婚后夫妻名下的房产因为房产证未办无法办理析产,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子归女方,请问如果前夫在离婚后借钱还不上,房子没办理析产会被债主经法院强制拍卖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是个人债务是无权执行房产的。

网友咨询三:

我家现在居住的房屋,全部都是由我父母独自盖的。 但是,1988年我家盖的6间房,是我爷爷到大队登记的。写的我爷爷的名字。 可是这六间房我爷爷一分钱没有出。都是我爸妈盖的。院子里其他的房屋也全都没有登记,因为我父母从来不知道需要登记这回事儿。 我爷爷1995年去世。 现在我家怎样才能把我爷爷在大队登记的名字,改为我爸妈的名字? 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我们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让住建委把房屋的权属改为我父母的名字? 并且,我还想问,这样的6间房屋,算我家的财产,还是算共有财产?谢谢! 我父母该房期间向亲戚借钱,借砖,等建筑材料。能否算是证据?但是亲戚间的借贷没有借条。只有证人。可以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出资建的房,就属于你父母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父母盖房这件事情,这属于你爷爷的财产。你爷爷去世后,成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财产。

小编结语:房屋析产在实践中还有其他的方式,可以灵活运用,根据房屋析产的原则可以避免很多房屋析产产生的纠纷。关于房屋析产要注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分家房屋析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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