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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的具体流程

核心提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房产遗嘱公证的具体流程的相关内容。更多房产遗嘱公证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三、办理遗嘱公证费用

1、公证费: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

2、录音磁带费

3、书写遗嘱费

4、精神鉴定费

相关知识:

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但不要委托他人代理。如果立遗嘱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公证。

公民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及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办理处分房产的遗嘱公证,得带上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户口。

立遗嘱者无需跟当事人商量,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遗嘱内容应当对当事人保密。遗嘱可以委托律师或与本人家庭无利害关系的人保存,也可以交给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者生存期间,有权处置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如将遗嘱中处分的房屋卖掉以维持生计,其财产以遗嘱生效时为准,有多少算多少。

网友咨询一:父亲留遗嘱将所有财产给继母是否损害子女的权益?

父母于1988年分的一房,当时属福利房,一年后母去世,母亲的遗产未分。不久,父再婚,房改开始他们购买了此房。但钱是我父出的,房产证名为我父亲。2013年我父得癌症,病程中都是我哥俩接送护理,医病的钱也是我父自己出的。不知继母使了什么手段让我父去世前竟写下遗嘱将房产及收入全都给继母。我们不明白,继母既不出钱又不出力他却全将家中所有的东西据为己有,难道我们这方的子女就没有合法权益了吗?我母亲的遗产呢?我们觉得我们的权益被剥夺了,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该房不属你生母的遗产。因你生母在世时,你父母并未取得该房产权。该房产权是你父与继母婚后取得的,属你父与继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以遗嘱的方式处分他的财产是合法的。但是,你母亲去世时与你父共有的财产的一半,属你母亲的遗产,你们兄妹和你父均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你们兄妹确有证据证明你母亲的遗产情况,而你父擅自处分了你母亲的遗产,就侵犯了你们兄妹的财产权。而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你们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时起算时效。

网友咨询二:承租的公有住房也能办理继承权公证?

王先生母亲的户口与王先生弟弟、弟媳在一起,并共同居住在王先生母亲所承租的公房内。近期,王先生母亲打算趁目前身体还硬朗时立遗嘱由王先生继承该公房,但在去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拥有房屋产权——不能办理继承权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生前所拥有的真正属于其本人的财产。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并不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只享有居住权,房屋其实还是属于国家的。所以,承租人并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所承租的房屋处分给子女继承,除非立遗嘱人已经根据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并取得了房屋产权。

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所以,一旦王先生的母亲过世,该公有住房可以由王先生的弟弟和弟媳继续承租。

网友咨询三:房屋共有人可以在另一共有人死亡后直接将房屋过户在自己名下?

李女士和父亲去年购买了本市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贷款手续。预售合同上写的是李女士和父亲的名字。今年年初,李女士父亲不幸因病去世了。最近开发商通知李女士去收楼。李女士想把产证直接办到自己名下。但因父亲生前未留有遗嘱,不知该如何操作?

婚姻帮律师解答:

共有人死亡———继承权先公证后过户

根据规定,无论死者生前有无订立遗嘱,必须通过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才能去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女士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持继承权公证书会同开发商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变更房屋的权利人,交纳相应税费,领取房地产权证。

小编结语: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房产遗嘱公证的具体流程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房产遗嘱公证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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