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收养赡养 > 收养 >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核心提示:收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定途径。收养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既然可以办理收养手续,相对应的当双方想结束这段关系时,也可以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那么,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收养关系的解除应依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四)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

网友咨询:我是被养父母1982年事实收养(亲戚的孩子)的,没有办理收养证,在1990年办理了收养公证,请问我是合法收养的吗?

我是被养父母1982年事实收养(亲戚的孩子)的,没有办理收养证,在1990年办理了收养公证,请问我是合法收养的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是的。以前的收养是成立的!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子女收养  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