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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我想咨询离婚孩子抚养问题

核心提示:最近有当事人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还有肚子里的小孩,这里面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女方怀孕期间能不能离婚,二是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针对这两个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我想咨询离婚孩子抚养问题

我想咨询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还有肚子里的小孩。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妊娠期内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出生后才能主张抚养费。原则上2周岁内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到孩子独立。2周岁到十周岁的结合双方抚养能力确定,看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10岁以上的要征询孩子意见。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到30,同时结合当地生活条件。肚子里的孩子等出生后同样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读】

咨询疑问:

1、通过网友的咨询可知,女方现在是妊娠期,能离婚吗?

2、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女方现在是妊娠期,能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里规定了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这样规定是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

但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因此,如果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因为女方在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怀孕,违背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是对夫妻感情的极大破坏,在此情况下,继续限制男方的离婚起诉权,对男方显然是不公平的。

若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怀孕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离婚时,服刑或者患病一方愿意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8)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9)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小编结语: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怀孕期间如离婚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抚养权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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