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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遗产?没有遗嘱遗产如何分?

核心提示:遗产是继承人继承的标的或对象,作为继承权的客体,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和继承法规定的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那么具体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呢,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又该如何分割呢?针对这些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遗产的范围及没有遗嘱该如何分割遗产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遗产分割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掌握在个人手中的财产越来越多,关于遗产继承分割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司法实践中,某些情况,大家很容易对某些财产是否属于遗产产生分歧,要想很好的解决遗产纠纷问题,首先我们要先来明确遗产的范围。

一、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典权,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等。

8、公民生前购买其所在单位的房屋居住权可作为遗产被继承。

9、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网友咨询一、遗产范围

朋友的爸爸去世了,但是在公司里还有一些股份,请问公司股份是否属于遗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1、股份当然可以继承。主要问题是继承之后的事情。

2、有了股份就是股东,如果公司章程中有规定,必须具有某种资格才能成为股东,而该继承人不具备这种资格,则要将该股份变现,作为遗产来继承,而股东身份就不能继承。

《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没有遗嘱遗产如何分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为:

1、法定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网友咨询二、没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我母亲和生父离婚了,然后和别人结婚。我是跟的后父姓,然后生母又和后父离婚了,我又和生母生父一起生活有15年,父母没有复婚。现在生父病逝,生父没有再结婚。也没有其他的子女也没遗嘱。请问: 我和母亲可以续承遗产吗?都需要什么条件或手续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对于你父亲的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你母亲已经离婚无法定的继承权。

网友咨询三、夫妻一方去世后无遗嘱,去世者遗产是归配偶还是子女?怎么分配?

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子女各自成家。

夫妻老后,买了个房子,假设100万总价,老夫妻出资48万,儿子一家出资30万,女儿一家出资22万。儿女都不住,房子给老夫妻居住。

房产证虽是老夫妻名下的,但是老夫妻和子女三方签订了一份房产出资各自所占份额的比率的文件,未经公证,但是三方6个当事人(老夫妻,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签了字。

1,请问这份文件有法律效应么?

2,老太太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她的那一份份额如何处置?新的份额比例应该是多少?还需要剩下的5个当事人再次更改份额后重新签字么?还是原文件依旧有效,只是在具体处理时把老太太那部分重新分割就成了?

3,如果老头子以后找老伴,他能立遗嘱把房产留给新老伴么?还是他最多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如果他不立遗嘱,新老伴有资格获得房产中的任何份额么?

我如何要求分割遗产?如果父亲不配合怎么办?目前房产证是他个人名下,我怎么才能要求把我和弟弟的名字及份额加入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协议是有效的,可以证明儿女对房屋的出资。

2、房屋为夫妻共有,但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偿还儿女的出资。

3、他最多能处分自己的那一部分。如果老头有遗嘱给新老伴,新老伴可以获得房产部分份额。

4、建议你及时分割遗产,以保护自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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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明确遗产的范围可以减少遗产继承时的纠纷,如果被继承人有大量财产需要继承但是没有立遗嘱的,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适用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希望本文提供的遗产范围及遗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遗产范围及遗产分割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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