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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法定继承财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核心提示: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去世前留下遗嘱、遗赠或者是遗赠扶养协议的,被继承人的处分行为如果有效,而且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权利,那么遗产就按照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理,而不适用法定继承。那么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究竟是什么呢?法定继承财产该按何种比例进行分配?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更多法定继承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法定继承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是指在何种情形下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遗嘱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执行协 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有遗嘱的应执行遗嘱;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才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具体适用于下述情况: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遗嘱扶养协议是遗嘱人生前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扭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退赠人死后接受其约定遗产的协议。被继承人用遗嘱方式转移财产纳,不 但包括遗嘱继承,还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后,只有未留下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或者其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或立下的遗嘱被确认为无效的,其遗产才适用 法定继承。

(2)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产分割以 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其他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对其按遗嘱应继 承的那部分财产不能适用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应当履行协议,接受约定的遗产;但如果受遗赠人履行了对死者的生养死葬义务后,却又表示放弃受遗 产的,其所放弃受遗赠的遗产部分,也应适用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继承法》第7条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4种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之一,不沦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只要在继承开始时生存着,即使在实际分割遗产时已死亡,也应依照遗嘱分给他或其继承人遗嘱指定的遗产。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

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例如: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违反了继承法的规 定,这份遗嘱就属无效。遗嘱的无效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是指整个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是指遗嘱中某个部分没有法律效力,其他部分 仍然有效。没有法律效力部分的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适用法定继承。

(6)遗嘱末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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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再婚,他的老伴有一个女儿。我们有四兄弟。如果我父亲去世后,按遗产继承法,他的遗产应该怎样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但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事先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该尊重遗嘱,遗嘱继承优先。

二、法定继承财产的分配比例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地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网友咨询一、请教继承法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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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份额上一般也是相同的。对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所以您的问题的处理情况应该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网友咨询二、继承法中有关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多少

我哥哥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哥哥在生时有两套房产,这次车祸共赔偿22万.有一儿子在读大学.父母均在.请问配偶,儿子,父母在这次继承的份额各是多少?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平均分配,适当照顾老人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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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通过上文我们可知,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出于民法上公平正义的原则,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和财产分配我们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法定继承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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