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案例 > 离婚后,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该怎么办?

核心提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那么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该怎么办?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更多拒付子女抚养费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案情回顾】

2012年田女士与丈夫谭某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女儿由田女士抚养,孩子父亲谭某按月支付女儿生活费每月10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岁止。

但是谭某从离婚之日起至今只支付了一个月的费用,田女士多次催促要求谭某支付女儿生活费,他都不予理睬,谭女士应该怎么做呢?

【律师解答】

本案中,田某可以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支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数额的问题田某既可以按照离婚时双方约定的1000元每月生活费进行主张,也可以根据子女现在实际所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进行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本文提供的拒付子女抚养费法律常识对您有所帮助。更多拒付子女抚养费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子女抚养费  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婚姻案例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