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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法律咨询 >> 贵港婚姻法律咨询 >> 双方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但女方想要抚养权该如何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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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林芳律师

    可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复时间: 2016-05-10 15:42:10

    翟林芳律师 电话:15666325699 帮助人数:310人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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