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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远洋律师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帮助人数:1030人[湖北-襄樊]

    2016.05.10王远洋律师回复
    王远洋 律师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单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2016.05.10王远洋律师回复
    王远洋 律师

    自己写,如果有困难,可以请人写。

  • 郑龙 律师

    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09 14:21:59
    郑龙律师 电话:13387238868 帮助人数:118人 [湖北-襄樊]

  • 刘利平 律师

    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5-09 14:28:45
    刘利平律师 电话:13308751797 帮助人数:125人 [云南-保山]

  • 张艳 律师

    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09 15:25:56
    张艳律师 电话:13972231723 帮助人数:132人 [湖北-襄樊]

  • 李蕊 律师

    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5-09 17:32:13
    李蕊律师 电话:13797662893 帮助人数:27人 [湖北-襄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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