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法律咨询 >> 桂林婚姻法律咨询 >> 有房产和子女,起诉离婚!
咨询回复区
  • 骆燕律师

    婚内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可要求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所有;两岁半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决跟随母亲,除非不利于孩子成长;十岁以上的孩子可以依其意愿跟随父亲或者母亲共同生活,另一方则支付抚养费至十八岁

    回复时间: 2016-05-07 22:47:19

    骆燕律师 电话:13627735133 帮助人数:78人 [广西-桂林]

  • 徐长春 律师

    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和各项证据。共有的房子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半,小孩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跟随哪一方生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具体的情况可以追问

    回复时间: 2016-05-07 22:17:27
    徐长春律师 电话:13657720012 帮助人数:114人 [广西-柳州]

  • 唐忠军 律师

    争取财产及扶养权问题有利于你。

    回复时间: 2016-05-07 22:20:44
    唐忠军律师 电话:13737340658 帮助人数:11人 [广西-桂林]

  • 谢岁炎 律师

    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但是你起诉离婚并不一定就一定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房产等等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你先把你们的家庭财产清单列出来,并保护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5-07 22:30:14
    谢岁炎律师 电话:18073825672 帮助人数:282人 [湖南-娄底]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450894条已解决问题数:4449870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