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婚姻法律咨询 >> 赤峰婚姻法律咨询 >>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办?
咨询回复区
  • 张剑飞律师

    房子为共同财产,首付加已还贷部分为均分,如离婚时一方主张持有该房产,则需支付另一方首付加已还贷钱款的一半,由主张持有该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张剑飞律师 电话:13614661566帮助人数:100人[黑龙江-大庆]

    2016.03.31张剑飞律师回复
    张剑飞 律师

    按照评估价进行拍卖,双方均分拍卖价款,并不一定是最低价.

  • 胡伊娜 律师

    一人拿房,给对方钱,子女什么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3-31 22:25:19
    胡伊娜律师 电话:15004777730 帮助人数:50人 [内蒙古-鄂尔多斯]

  • 韩晶 律师

    您好,我是韩晶律师,法律规定,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的做法是不判决房屋所有权归谁,会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您所述的有贷款的房屋就属于这种情况~希望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6-03-31 22:28:54
    韩晶律师 电话:15035708531 帮助人数:22人 [山西-临汾]

  • 张文江 律师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 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 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 、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 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回复时间: 2016-03-31 22:48:31
    张文江律师 电话:13934200108 帮助人数:61人 [山西-太原]

  • 程祥 律师

    婚后财产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应平分其价值。剩余贷款在房子价值中扣除。

    回复时间: 2016-04-01 00:03:07
    程祥律师 电话:18663718856 帮助人数:14人 [山东-济南]

  • 王林 律师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为,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01 11:11:34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帮助人数:352人 [河北-保定]

  • 侯文生 律师

    婚后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和子女没有关系,一般法院的判决会将房产判给其中一方,另外一方得房产折价款,也会把贷款的数额扣出来

    回复时间: 2016-04-01 12:55:07
    侯文生律师 电话:13701380698 帮助人数:5人 [北京-密云县]

  • 王恺胜 律师

    离婚时一方主张持有该房产,则需支付另一方首付加已还贷钱款的一半,由主张持有该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回复时间: 2016-06-19 12:31:29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467000条已解决问题数:4465976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