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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婚姻法律咨询 >> 长沙婚姻法律咨询 >> 夫妻感情不和,我们在一起没有性生活,他从前年没有性
咨询回复区
  • 蒋振宁
    心理咨询师

    你好,如果他真的自杀,你是不需要负责的。他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过,你最好先搞清楚你们是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还是因为他没有性生活离婚,然后看看是否能够调节,然后再决定离婚与否。因为一般因为感情不和和所谓的性格不和离婚都是很可惜的,因为感情不和的人离婚,即使是再婚了,也经常会面临感情不和。所以,需要慎重考虑。

    回复时间: 2016-05-05 17:13:52

    蒋振宁心理咨询师 电话:13661156567 帮助人数:75人 [北京-朝阳区]

  • 肖雷 律师

    即使他真的因为离婚的事自杀,你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49:54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蒋岚 律师

    你要及时防止,不要激怒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50:14
    蒋岚律师 电话:13813942752 帮助人数:1354人 [江苏-南京]

  • 黄福佑 律师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的行为自己负责,您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50:29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唐伟元 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你只有诉讼离婚,最好沟通好,他要自杀,他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婚姻自由是你的权利,他不能以自杀捆绑你。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51:04
    唐伟元律师 电话:18305576353 帮助人数:3087人 [安徽-宿州]

  • 徐世元 律师

    离婚自由,不同意离婚,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你可以在起诉时,告诉你公婆他的情况,多关注他的状态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51:28
    徐世元律师 电话:15802517247 帮助人数:87人 [湖南-长沙]

  • 王远洋 律师

    不用负责。自杀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要你不在自杀现场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最好还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婚姻问题。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51:34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代浩 律师

    不用负责。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56:33
    代浩律师 电话:18163642522 帮助人数:16人 [湖南-长沙]

  • 周光明 律师

    如果他真的自杀,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建议你最好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57:15
    周光明律师 电话:13707485773 帮助人数:6人 [湖南-长沙]

  • 郭鑫鑫 律师

    你好!你如果起诉离婚,他以自杀相威胁的话,法院有可能第一次不会判离婚!如果真离婚了!他的自杀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5-05 17:19:43
    郭鑫鑫律师 电话:15515213182 帮助人数:114人 [河南-开封]

  • 蹇有韬 律师

    上法院起诉,由法院判离,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5-06 12:02:39
    蹇有韬律师 电话:13548981207 帮助人数:36人 [湖南-长沙]

  • 温俊斌 律师

    你好,不用负责。你可以起诉离婚,即使第一次法院不判决离婚,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法院就会支持离婚。或者分居满两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06 12:40:32
    温俊斌律师 电话:13323930049 帮助人数:230人 [河南-濮阳]

  • 刘义峰 律师

    基于婚姻的性质是男女两性的结合,没有性能力是对于女方性权利的侵害,也是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
    对方的自杀言论,带有胁迫成份,要耐心劝解。

    回复时间: 2016-05-06 14:39:15
    刘义峰律师 电话:13935552148 帮助人数:538人 [山西-长治]

  • 陈新明 律师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财产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5-09 20:58:29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 马永杰 律师

    符合一下条件之一法院就会判决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16、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认定该情况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29 14:57:47
    马永杰律师 电话:13256416886 帮助人数:611人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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