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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钰涛律师

    孩子多大?孩子应该归你抚养!

    赵钰涛律师 电话:13693710678帮助人数:62人[河南-郑州]

  • 王远洋 律师

    可以。如果聘请律师并授权给律师,你可以不用出庭。

    回复时间: 2016-04-30 14:34:11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2016.04.30 王远洋律师回复
    王远洋律师

    一般在5000元以上。

  • 张民胜 律师

    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30 14:38:12
    张民胜律师 电话:13571854006 帮助人数:51人 [陕西-西安]

  • 徐长春 律师

    如果是起诉离婚,要你本人到庭参加诉讼。如果是已经离婚,只是争小孩抚养权,可以不用到庭。关于小孩抚养权,小孩一直是跟你生活,小孩比较小,按照有利于小孩生活的原则,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

    回复时间: 2016-04-30 15:21:47
    徐长春律师 电话:13657720012 帮助人数:114人 [广西-柳州]

  • 黄福佑 律师

    离婚案件当事人要出庭。

    回复时间: 2016-04-30 15:35:07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程才 律师

    一、协议离婚的,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诉讼离婚的,开庭时,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对与离婚的其它事项,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
    附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
    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您关心的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并不特别关心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抚养费承担等问题,故在此仅对抚养权问题进行解答。
    对抚养权问题的归属,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也就是说,协商归谁抚养的就归谁,从案情介绍上看,好像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执意离婚的话,就要起诉离婚了。离婚时,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法院必然会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的。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的,也就是说,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就判给谁。所以,如果你想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就要想法举证证明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鉴于您案情中没有过多介绍家庭及子女情况,在此是无法针对性给予解答的。最高法院根据审判实践,曾专门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摘录附后,对此讲得较具体,请结合你们的情况分析判断。案情介绍上看,孩子一直由你抚养这是对你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的一方面,应注意这方面的取证工作。
    附相关规定供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部分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6-05-01 13:35:56
    程才律师 电话:15853131112 帮助人数:218人 [山东-济南]

  • 陈新明 律师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5-02 20:33:19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 丘敏 律师

    你好,协商离婚不成可起诉离婚。离婚时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如下: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6-05-03 11:01:33
    丘敏律师 电话:18025199038 帮助人数:217人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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