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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法律咨询 >> 苏州婚姻法律咨询 >> 男方出现问题。女方要离婚。有一个儿子。。儿子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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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明贵律师

    有家庭暴力证据且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45:24

    黄明贵律师 电话:13358221200 帮助人数:102人 [福建-福州]

  • 黄福佑 律师

    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25:39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肖雷 律师

    如果没办法协议离婚,就去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25:45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海淼 律师

    如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子女2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家暴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同时也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不过要证据充分,不是你说家暴就是家暴的,证据很重要。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26:39
    海淼律师 电话:13998602713 帮助人数:2019人 [辽宁-大连]

  • 徐浩 律师

    协议不成请起诉离婚为妥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27:22
    徐浩律师 电话:17751125155 帮助人数:28人 [江苏-苏州]

  • 张燕 律师

    你好,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不过婚姻大事,还是要多加考虑。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35:16
    张燕律师 电话:13430943576 帮助人数:248人 [广东-深圳]

  • 王远洋 律师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并可以多分财产,要求男方赔偿。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错方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因此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想收集对方有外遇的证据让法院认定很困难,因为单一的证据无法准确证明这一问题,建议尽可能多的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录音、录像、电话清单、证人证言、书面资料、微信、QQ聊天记录、微博等等证据,以形成相对完备的证据链条让法院采信你的观点,这样在财产分配问题上会对女方有利。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40:32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李新保 律师

    第一,可协议离婚,如果不成就起诉离婚。第二,如果再发生家暴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警察保护,同时注意安全,留存证据,第三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就孩子抚养问题解决或是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4-29 19:58:32
    李新保律师 电话:13064086324 帮助人数:403人 [山东-济南]

  • 鲁强 律师

    家庭暴力可以报警,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6-04-29 20:12:25
    鲁强律师 电话:15949700681 帮助人数:651人 [山东-济南]

  • 程才 律师

    您好,您应该是女方的。您要离婚,可以首先和男方协商离婚,不过,你们这种情况很难达成离婚的协议,所以,你要离婚的话,只有起诉离婚了。但起诉离婚,你只有收集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否则,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只好在第一次不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时,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了。如果当前你还取不得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建议先行收集证据后,再起诉离婚,这样最终离婚的时间就会短些。你可以通过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他的所作所为固定下来。这里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也就是说,能够取得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可以采取报警、住院治疗、邻居或者亲朋好友等证人证言等方式取得家暴的证据,这样法院通常就会认定为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了。法院判决离婚的,会同时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另外,如果担心你的人身受到伤害,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因为您仅介绍了案情,但没有具体问的问题,故无法针对性解答。如果上述解答还没有解决你的疑惑,你可以采取追问的方式继续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30 00:48:17
    程才律师 电话:15853131112 帮助人数:218人 [山东-济南]

  • 温俊斌 律师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判不离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就会判离

    回复时间: 2016-04-30 09:03:07
    温俊斌律师 电话:13323930049 帮助人数:230人 [河南-濮阳]

  • 李旭 律师

    收集家暴证据起诉离婚吧

    回复时间: 2016-04-30 13:34:43
    李旭律师 电话:13706200617 帮助人数:66人 [江苏-苏州]

  • 吴晓香 律师

    可以起诉离婚并就家庭暴力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5-01 11:40:24
    吴晓香律师 电话:18068087937 帮助人数:50人 [江苏-苏州]

  • 陈新明 律师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5-02 20:29:00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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