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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法律咨询 >> 鄂州婚姻法律咨询 >> 我和前夫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的是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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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见华律师

    你好

    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3.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其实,关键问题并不是对方给不给的问题,你可以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个准予迁入的证明,拿着准予迁入证明,一般情况下,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是会出具户籍迁移证的。

    许见华律师 电话:13971327708帮助人数:288人[湖北-武汉]

    2016.04.29许见华律师回复
    许见华 律师

    可以先这样办理,我就这样办理过户籍迁入手续,不行的话,再考虑其他办法,避免诉讼之累。

  • 王远洋 律师

    可以起诉。对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判决,迁移孩子的户口。

    回复时间: 2016-04-29 13:45:36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张宏超 律师

    根据你的叙述,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29 13:48:01
    张宏超律师 电话:13002913507 帮助人数:764人 [陕西-西安]

  • 刘娜 律师

    当然可以的,当时的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提交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6-04-29 13:51:23
    刘娜律师 电话:18907268192 帮助人数:185人 [湖北-恩施]

  • 周凌 律师

    可以起诉。对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判决,迁移孩子的户口。

    回复时间: 2016-04-29 14:32:49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黄福佑 律师

    户口问题直接找派出所就行,起诉法院不一定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16-04-29 14:42:14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陈新明 律师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5-02 20:35:03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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