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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法律咨询 >> 东莞婚姻法律咨询 >> 男方无故失踪,女方联系不上,由女方向法庭提出起诉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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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文学律师

    不算,必须有法院判决!催问下法庭!

    回复时间: 2016-04-28 15:09:15

    胡文学律师 电话:18688659977 帮助人数:142人 [广东-东莞]

  • 周海霞 律师

    您好,不算。建议尽快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申报其失踪,派出所出具备案证明留存好。一般需要下落不明满两年符合宣告为失踪人条件,届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离婚需要法院确定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以后才算离婚。希望能帮助您。

    回复时间: 2016-04-28 15:22:08
    周海霞律师 电话:18698737980 帮助人数:109人 [辽宁-大连]

  • 陈志开 律师

    肯定不算的。要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失踪的,可由法院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16-04-28 15:32:22
    陈志开律师 电话:13537390586 帮助人数:121人 [广东-东莞]

  • 周凌 律师

    不算,必须有法院判决!催问下法庭!

    回复时间: 2016-04-28 15:44:38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丘敏 律师

    还不算离婚,必须有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4-28 16:48:59
    丘敏律师 电话:18025199038 帮助人数:217人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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