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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法律咨询 >> 成都婚姻法律咨询 >> 起诉离婚,对方回避,不接电话,不露面,没有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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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福佑律师

    1、可以通过诉讼离婚,送达传票、证据材料等资料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建议您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帮助人数:1893人[四川-成都]

    2016.04.26黄福佑律师回复
    黄福佑 律师

    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就行。

  • 袁德华 律师

    你起诉后,只要不撤诉,法院会公告送达后审理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4-25 23:50:20
    袁德华律师 电话:13594157288 帮助人数:549人 [重庆-江北区]

  • 刘跃荣 律师

    法院会依程序公告送达相关文书。时间会拖得比较长,开庭传票公告美不多三个月,判决书须另行公告。

    回复时间: 2016-04-25 23:53:26
    刘跃荣律师 电话:18980177633 帮助人数:60人 [四川-成都]

  • 唐伟元 律师

    对于送达问题,法院会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6-04-26 06:04:44
    唐伟元律师 电话:18305576353 帮助人数:3087人 [安徽-宿州]

  • 肖雷 律师

    没关系,法院会公告送达,送达之后缺席审理,然后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26 06:36:18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王远洋 律师

    被告不到法庭,只会对他产生不利影响,只要你理由正当受法律认可,法院依然可以判决离婚,他只可提起上诉,如果上诉失败,人不到不鉴字也没有用。判决书依然生效。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4-26 07:13:56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马莉 律师

    你好,如果确实联系不上人,会采取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弊端是如果你无法举出法定离婚的证据,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你需要等6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26 07:22:07
    马莉律师 电话:13688499119 帮助人数:87人 [四川-成都]

  • 鲁强 律师

    直接起诉离婚,如果还不露面,法院会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4-26 08:48:01
    鲁强律师 电话:15949700681 帮助人数:651人 [山东-济南]

  • 张明彦 律师

    只要依法给送达了诉讼法律文书,包括公告送达,即使他不出面,第一次判不离,六个月后您再次起诉,最后也会判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6-04-26 08:58:59
    张明彦律师 电话:18653186628 帮助人数:387人 [山东-济南]

  • 周凌 律师

    直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6-04-26 10:55:45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彭佩佩 律师

    如果你有其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据,你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没有相关证据,你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哈尔滨去起诉离婚。关于送达的问题,法院有一整套的手续来办理。

    回复时间: 2016-04-26 11:00:49
    彭佩佩律师 电话:15827209982 帮助人数:5人 [湖北-武汉]

  • 王伟凡 律师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方式完成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26 13:40:00
    王伟凡律师 电话:13330943428 帮助人数:79人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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