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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运发律师

    首先要看孩子几岁,其次要看双方的居住、经济、文化程度等各方面条件,另外男方有婚内过错,女方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给律师打电话。

    回复时间: 2016-04-18 09:02:17

    刘运发律师 电话:15304892888 帮助人数:7人 [黑龙江-大庆]

  • 黄福佑 律师

    如果您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要举证证明您抚养孩子的优越条件并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有固定的居所,文化程度及修养并无不良奢好,父母都可以协助抚养等。2周岁一般归女方抚养,10周岁要随其意愿。

    回复时间: 2016-04-18 08:56:50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肖雷 律师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4-18 10:01:20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伊胜国 律师

    法院会综合的考虑谁抚养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18 10:53:20
    伊胜国律师 电话:18545539979 帮助人数:204人 [黑龙江-哈尔滨]

  • 祝小辉 律师

    首先要看孩子年龄,如果2岁以内,优先考虑由女方直接抚养,如果超过10岁,则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其次看双方的情况,如果一方经济条件、生活习惯、思想品行等可能不利于小孩的成长,另一方争取扶养就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回复时间: 2016-04-18 11:18:09
    祝小辉律师 电话:18973847382 帮助人数:4人 [湖南-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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