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婚姻法律咨询 >> 你好律师!关于赠与房子问题
咨询回复区
  • 刘旭鹏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如果购买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你老公购买的“小产权房”本身合同无效,如果想合法转让给你小孩,这个除非改变房子的性质。不过按一般交易习惯,找证人签个赠予协议,一般当地人会认可。

    刘旭鹏律师 电话:15077103898帮助人数:60人[广西-南宁]

    2016.04.16刘旭鹏律师回复
    刘旭鹏 律师

    是的,只要建房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不合法可能实用

  • 张灿辉 律师

    请问您儿子多大了?如果能直接过户,过户给儿子即可。无产权房屋属于什么性质的?是农村房屋还是公房承租房?

    回复时间: 2016-04-21 16:00:57
    张灿辉律师 电话:13718602802 帮助人数:17人 [北京-朝阳区]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467701条已解决问题数:4466677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