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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法律咨询 >> 内江婚姻法律咨询 >> 离婚证上没有婚姻登记员签字,但是有钢印还有民政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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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莉律师

    你好,离婚证是否具有法定效力,以民政部门的印鉴为准。现离婚证印有鲜章和钢印章,只要章是真实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没有签字只是存在瑕疵,如果你不放心,可到办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16 10:26:28

    马莉律师 电话:13688499119 帮助人数:87人 [四川-成都]

  • 孙金忠 律师

    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证的效力以民政部门的钢印和红印为准,登记员没签字不是必要要件。

    回复时间: 2016-04-15 18:11:21
    孙金忠律师 电话:15275715796 帮助人数:12人 [山东-德州]

  • 黄福佑 律师

    盖有钢印和印章的有效,您可以放心去办结婚证。

    回复时间: 2016-04-15 18:34:36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王高军 律师

    已民政部门的印章为准。有效的,可以再行结婚。

    回复时间: 2016-04-15 19:50:19
    王高军律师 电话:13500171846 帮助人数:41人 [广东-惠州]

  • 葛荣 律师

    因为有民政局的钢印,属于有效的。如果不放心,可直接去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6-04-15 21:22:14
    葛荣律师 电话:18655128971 帮助人数:153人 [安徽-合肥]

  • 陈新明 律师

    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办理结婚证

    回复时间: 2016-04-15 23:17:23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 李果 律师

    你好,离婚证以钢印和民政局的公章红印为准,婚姻登记员签字不是必要条件。不影响你重新办理结婚证。祝福你找到新的幸福!

    回复时间: 2016-04-18 11:32:57
    李果律师 电话:18107352939 帮助人数:668人 [湖南-郴州]

  • 王远洋 律师

    有效的,只要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你们的夫妻关系就解除了。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规定: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2,《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4-18 15:56:05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周凌 律师

    有钢印还有民政局红印是有效的,可以办理结婚证

    回复时间: 2016-04-21 17:20:56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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