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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法律咨询 >> 中山婚姻法律咨询 >> 我要领养一个孩子!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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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伟利 律师

    1、可以被收养的对象: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当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3、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6、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所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7、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8、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回复时间: 2016-12-17 05:41:13
    何伟利律师 电话:13702508318 帮助人数:674人 [广东-中山]

  • 武秋林 律师

    具体情况建议到当地民政部门。

    回复时间: 2016-12-17 06:09:12
    武秋林律师 电话:15251019265 帮助人数:291人 [江苏-盐城]

  • 谢兴平 律师

    民政部门,实现心中梦想

    回复时间: 2016-12-17 07:56:26
    谢兴平律师 电话:13590710723 帮助人数:7人 [广东-中山]

  • 刘义峰 律师

    送养人与收养人签订书面协议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回复时间: 2016-12-18 18:17:18
    刘义峰律师 电话:13935552148 帮助人数:538人 [山西-长治]

  • 刘江 律师

    网络的局限,为了更好的答复您,请将资料带上当面或直接为佳,谢谢。

    回复时间: 2017-06-15 20:26:03
    刘江律师 电话:18982893232 帮助人数:252人 [四川-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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