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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洋律师

    1.离婚的方式: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2.孩子抚养: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平时谁带孩子的时间长等综合因素考量,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由哪一方抚养孩子;若你同意由男方抚养,男方也愿意抚养孩子,则孩子由男方抚养,你支付抚养费;一般抚养费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的比例按月支付,若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年总收入或者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支付;
    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经营收入、购买房屋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

    杨洋律师 电话:18009498383帮助人数:424人[甘肃-兰州]

  • 周丹 律师

    你好!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你们结婚十年的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分割,打款的凭条没有,没有关系你可以去银行里把流水打出来,或者起诉的时候申请法院调查,小孩的抚养费你没有抚养能力可以不付抚养费,可以主张由男方抚养!不知你满意不?

    回复时间: 2016-04-14 14:42:32
    周丹律师 电话:13699510276 帮助人数:8人 [江西-南昌]

  • 刘童伶 律师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您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可以就共同财产、债务和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后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但是如果协议不成走法律程序,您说到的财产问题,就需要您提交固定的证据来证明其存在,否则离婚时,可能得不到法官的认可。一般法官会根据照顾孩子和女方的原则分割财产。还有男方的过错问题,也需要您提供证明材料。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按照收入的20%-30%判决。具体还需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希望答复您能满意。

    回复时间: 2016-04-14 14:42:32
    刘童伶律师 电话:15866673985 帮助人数:63人 [山东-济南]

  • 郭晓芸 律师

    你们修建的房子应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你只需举证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修建的就可以了。孩子由男方抚养时,你需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至;抚养费你没有固定收入时,一般按当地居民平均收入的20%至30%计算。

    回复时间: 2016-04-14 14:44:14
    郭晓芸律师 电话:13919121944 帮助人数:21人 [甘肃-兰州]

  • 杨重喜 律师

    你好,你打款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取款机打款?如果银行转账可以申请法院查账户信息,但是账户已经注销,加上银行的信息保存有年限,不一定能查到,而且每个地方的法院操作不尽相同。当然即使查不到,你们建的房子是属于婚后所建,一般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对方提出证据证明为家庭共同财产,那样你可能只能分到四分之一,关于抚养费,一般是按照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当然协商同意的话也可以不支付

    回复时间: 2016-04-14 14:48:03
    杨重喜律师 电话:13887243220 帮助人数:228人 [云南-大理]

  • 王勇 律师

    你好,打款的事情你可以申请调取一下银行的流水记录,可以证实你当初打款盖房子的。孩子如果由男方抚养的话,你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有固定工作的话,抚养费为工资的20%到30%之间,没有固定工作的话,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你的收入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综合判断后判决。当然这一切都是以离婚为前提。

    回复时间: 2016-04-14 14:48:46
    王勇律师 电话:15294158362 帮助人数:66人 [甘肃-兰州]

  • 黄福佑 律师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回钱。
    2、抚养费按20%-30%支付。

    回复时间: 2016-04-14 15:42:48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李琼 律师

    1、到银行调取流水证明,证明已汇入款项
    2、在外作风不好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法院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
    3、各地抚养费标准不一样,一般抚养费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的比例按月支付,若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年总收入或者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支付;
    4、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6-04-15 10:57:44
    李琼律师 电话:18673703037 帮助人数:3人 [湖南-益阳]

  • 王恺胜 律师

    你好,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你们结婚十年的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6-20 23:08:40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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