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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法律咨询 >> 宿迁婚姻法律咨询 >> 分居四年女方不肯要孩子,怎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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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文良 律师

    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27 14:28:46
    龚文良律师 电话:18651866636 帮助人数:29人 [江苏-南京]

  • 吕婷 律师

    可以通过法律起诉解决,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回复时间: 2016-06-27 14:34:45
    吕婷律师 电话:15051554422 帮助人数:22人 [江苏-苏州]

  • 高江山 律师

    首先联系女方争取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抚养子女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如果女方不同意抚养孩子,你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27 16:30:41
    高江山律师 电话:13852838011 帮助人数:146人 [江苏-宿迁]

  • 李祝辉 律师

    一、可以协议离婚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二、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两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共同生活;两岁以上十岁以下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确定抚养权;十岁以上由孩子选择确定抚养权。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27 23:14:26
    李祝辉律师 电话:18080151972 帮助人数:428人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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