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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思勤律师

    协议不成,只有去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6 15:19:34

    尹思勤律师 电话:13092098868 帮助人数:62人 [江苏-扬州]

  • 朱凤翔 律师

    六年了,你们双方应该相互了解,既然知道对方有很多缺点,又何必领取结婚证呢?现在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能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4-12 12:54:47
    朱凤翔律师 电话:18952560001 帮助人数:38人 [江苏-扬州]

    2016.04.12 朱凤翔律师回复
    朱凤翔律师

    到法院,民政局是协议离婚。

  • 潘卫国 律师

    可以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4-12 12:56:53
    潘卫国律师 电话:13665212668 帮助人数:21人 [江苏-扬州]

  • 于珊珊 律师

    直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第一次判决不能离婚,半年后再起诉一次就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2 13:01:27
    于珊珊律师 电话:13632907674 帮助人数:173人 [广东-深圳]

    2016.04.12 于珊珊律师回复
    于珊珊律师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书写起诉状,网上有范文

  • 李新保 律师

    到男方常住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就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由法院判决。但根据你的情况,虽然结婚证领的时间短,但认识时间及在一起时间长,法院第一次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第一次没有判离,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重新到法院起诉离婚。弟二次基本会判离的。

    回复时间: 2016-04-12 13:18:31
    李新保律师 电话:13064086324 帮助人数:403人 [山东-济南]

    2016.04.12 李新保律师回复
    李新保律师

    如果男方在常住户籍所在地居住满一年就到该地法院起诉。起诉离婚是到法院,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起诉是你的权利,不用男方和你一起去。

  • 童陈 律师

    只接去法院起诉,否则,只会夜长梦多!

    回复时间: 2016-04-12 14:02:39
    童陈律师 电话:13952766702 帮助人数:35人 [江苏-扬州]

  • 周智勇 律师

    你好!对方不同意离婚,你方要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2 14:04:22
    周智勇律师 电话:18982805127 帮助人数:84人 [四川-达州]

  • 陆汉军 律师

    你好!作为一个已婚男人,应该承担家庭责任,无论对妻子、子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而你的老公的做法却差强人意。虽然你给了他机会,但他仍我行我素。如果你觉得他再无改好可能,只有向法院起诉与他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2 14:43:35
    陆汉军律师 电话:13605257272 帮助人数:68人 [江苏-扬州]

  • 鲁强 律师

    去男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2 15:19:01
    鲁强律师 电话:15949700681 帮助人数:651人 [山东-济南]

  • 王恺胜 律师

    你好,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就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由法院一并判决。
    但根据你的情况,虽然结婚证领的时间短,但认识时间及在一起时间长,法院第一次判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第一次没有判离,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重新到法院起诉离婚。弟二次基本会判离的。

    回复时间: 2016-04-12 17:13:58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 李永锋 律师

    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规定,收集证据后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2 20:28:34
    李永锋律师 电话:15291575126 帮助人数:31人 [陕西-西安]

  • 陈玉江 律师

    起诉离婚,如果没有精力和时间亲自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4-13 07:53:53
    陈玉江律师 电话:13625158616 帮助人数:97人 [江苏-淮安]

  • 马剑 律师

    如果不能协商离婚,只有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3 14:58:58
    马剑律师 电话:13006590586 帮助人数:15人 [山东-济南]

  • 朱群群 律师

    您好,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中为了提高第一次判决离婚率,建议尽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家暴方面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16-04-13 15:44:01
    朱群群律师 电话:15968609046 帮助人数:152人 [浙江-台州]

  • 董建淑 律师

    可以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4-13 17:51:32
    董建淑律师 电话:13705131377 帮助人数:77人 [江苏-连云港]

  • 郁华僖 律师

    应该在江都法院起诉,准备好诉状二份、证据材料二份,如果符合离婚法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二审中除非有新证据且符合洁定离的条件外,一般不会判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16 09:29:32
    郁华僖律师 电话:18001457489 帮助人数:31人 [江苏-扬州]

  • 陈新明 律师

    建议请律师协助离婚。

    如果不请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4-27 22:21:42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 马永杰 律师

    符合一下条件之一法院就会判决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16、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认定该情况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29 14:46:52
    马永杰律师 电话:13256416886 帮助人数:611人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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