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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婚姻法律咨询 >> 温州婚姻法律咨询 >> 在离婚后 男方不经过女方同意 抱走孩子 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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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重喜 律师

    都是孩子的父母,很难构成犯罪

    回复时间: 2016-06-08 14:09:46
    杨重喜律师 电话:13887243220 帮助人数:228人 [云南-大理]

  • 周道胤 律师

    离婚只离“夫妻关系”,不离“子女关系”,不管由哪一方抚养,永远是你们的子女,即使已经由你抚养,对方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因此,对方抱走孩子,一般不犯罪,但对方如果有虐待、遗弃孩子的,就有可能涉嫌犯罪。

    回复时间: 2016-06-08 19:53:02
    周道胤律师 电话:13750916208 帮助人数:227人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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