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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婚姻法律咨询 >> 承德婚姻法律咨询 >> 有儿子,三周半,都不想要孩子男孩,男方说掏钱,想问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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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玲玲 律师

    离婚案件中一般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的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住址等;对方对待离婚案件的态度和对方生活中有什么劣习,如吸毒、赌博等情况。
    (2)感情破裂证据,双方认识的时间和方式;结婚的时间和地点、婚后两人感情状况,如对方是否有婚外情等情形;起诉离婚的原因以及双方就离婚事项有无沟通协调。
    (3)财产清单。包括房屋、车辆、公司产权、股份股票以及存款、债权和其他财产等等,并列出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4)子女问题。未成年子女姓名、年龄以及子女愿意跟谁的意向等相关材料。

    回复时间: 2016-06-05 10:54:00
    崔玲玲律师 电话:15003789799 帮助人数:73人 [河南-开封]

    2016.06.05 崔玲玲律师回复
    崔玲玲律师

    首先抚养孩子是你们的义务,不会因为不愿意抚养就可以逃避抚养的责任。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和孩子抚养问题。水抚养孩子跟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考虑孩子判给谁的抚养。男孩跟谁父亲有利于其性格的树立。父亲有收入,有存款,有住房、父母健康以及孩子一直跟随生活,都是法院考虑孩子判归水抚养的依据。希望可以帮组到你

    2016.06.05 崔玲玲律师回复
    崔玲玲律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2016.06.05 崔玲玲律师回复
    崔玲玲律师

    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判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 唐伟元 律师

    你好,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并由法院判决孩子由谁抚养。

    回复时间: 2016-06-05 10:54:02
    唐伟元律师 电话:18305576353 帮助人数:3087人 [安徽-宿州]

    2016.06.05 唐伟元律师回复
    唐伟元律师

    一般来说,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谁带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来判决,考虑的因素主要有经济收入、教育程度、脾气习性、是否长期带孩子等。

  • 蒋岚 律师

    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以及抚养费的给付。

    回复时间: 2016-06-05 10:56:08
    蒋岚律师 电话:13813942752 帮助人数:1354人 [江苏-南京]

    2016.06.05 蒋岚律师回复
    蒋岚律师

    起诉离婚,要准备好感情破裂证据,起诉书两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孩子出身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财产清单。诉讼费50-300元,涉及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外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收取。

    2016.06.05 蒋岚律师回复
    蒋岚律师

    孩子和谁生活有利其成长法院就判决其给谁抚养。经济收入,文化程度,工作稳定性,孩子长期由谁带着都是决定其归谁的因素。

  • 黄福佑 律师

    1、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一方抚养孩子,对方支付其抚养费。
    2、在未妥善安排孩子未来生活的情况下要求离婚,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法院判决一般不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6-05 10:58:37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肖雷 律师

    你们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为原则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谁的条件相对优越的话,小孩抚养权归谁的可能性就大一点

    回复时间: 2016-06-05 11:00:33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张仕宏 律师

    双方都不愿监护孩子,起诉到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6-05 11:39:16
    张仕宏律师 电话:15085555696 帮助人数:37人 [贵州-遵义]

  • 张彬 律师

    你好、如果是男孩儿,一般会判归爸爸!

    回复时间: 2016-06-05 11:41:38
    张彬律师 电话:15889607923 帮助人数:159人 [广东-深圳]

  • 王彦民 律师

    都不要就让法院判,法院会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来判!

    回复时间: 2016-06-05 13:27:14
    王彦民律师 电话:13311888569 帮助人数:211人 [上海-浦东新区]

  • 赵京磊 律师

    建议你诉讼,法院会判给有利孩子的生长的环境。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6-05 14:31:18
    赵京磊律师 电话:13668681227 帮助人数:342人 [山东-泰安]

  • 党争良 律师

    ,男女离婚时有子女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具体。

    回复时间: 2016-06-05 16:50:09
    党争良律师 电话:15711092695 帮助人数:134人 [河北-保定]

  • 王远洋 律师

    都有义务抚养孩子。否则,违法。你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后,有权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05 18:54:58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李晓颖 律师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6-06 05:52:34
    李晓颖律师 电话:13942633471 帮助人数:787人 [辽宁-大连]

  • 李红英 律师

    你好,双方都不同意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根据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回复时间: 2016-06-06 19:19:15
    李红英律师 电话:13722260656 帮助人数:184人 [河北-保定]

  • 张敬标 律师

    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即可!

    回复时间: 2016-06-07 10:38:15
    张敬标律师 电话:13970018425 帮助人数:664人 [江西-南昌]

  • 翁益刚 律师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都不要孩子是违法的。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原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依法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并适当照顾女方和无经济收入来源者或生活困难者。若对方有家暴、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可主张其少分财产并支付赔偿金。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等有利原则进行确定。两岁以下的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小孩的抚养权时应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实际携带抚养小孩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可以主张其收入的20-30%,并参考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小孩生活及教育等实际需要。

    回复时间: 2016-06-07 16:56:06
    翁益刚律师 电话:13923224797 帮助人数:134人 [广东-佛山]

  • 周凌 律师

    起诉离婚,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立案去。

    回复时间: 2016-06-07 16:56:58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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