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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夏婚姻法律咨询 >> 吴忠婚姻法律咨询 >>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有什么要求母亲可以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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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新保律师

    孩子抚养权问题,原则是2周岁内归女方,同时会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成长环境,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你可以向法院证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方说孩子一直有你带,男方带孩子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等。

    李新保律师 电话:13064086324帮助人数:403人[山东-济南]

    2016.04.10李新保律师回复
    李新保 律师

    家暴只是证明离婚的一个条件,当然也证明男方脾气不好,不有利于孩子成长。对你算有利条件。

  • 杨洋 律师

    你一直带孩子、男方有家暴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是你的优势,但由于你没有工作便没有收入,这是你的不利因素,因此,你可以找份工作,经济独立,这样你的胜算会更大。

    回复时间: 2016-04-10 21:48:12
    杨洋律师 电话:18009498383 帮助人数:424人 [甘肃-兰州]

  • 鲁强 律师

    孩子由你照顾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加上男方有家庭暴力倾向,不适合抚养孩子

    回复时间: 2016-04-10 22:02:30
    鲁强律师 电话:15949700681 帮助人数:651人 [山东-济南]

  • 黄福佑 律师

    1、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2、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

    回复时间: 2016-04-10 22:14:56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王恺胜 律师

    1、你一直带孩子、男方有家暴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是你的优势,但由于你没有工作便没有收入,这是你的不利因素,因此,你需要找份工作,经济独立,这样胜算会更大。
    2、孩子和你生活时间长,对你感情更好,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孩子若随外祖父母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

    回复时间: 2016-04-10 23:16:32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 李哲 律师

    扬长避短,主要把你自己的优势体现出来,比如说孩子一直有你来带,你的性格比较适合带孩子,或者说是你又证据证明你做了绝育手术,以后不会再有孩子。表明孩子为女孩,在女孩的成长过程特别是青春期中,一定是要由母亲陪伴的。表达一下这些意思

    回复时间: 2016-04-15 16:30:19
    李哲律师 电话:18266189868 帮助人数:13人 [山东-德州]

  • 陈新明 律师

    建议请律师协助离婚。

    如果不请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4-27 22:26:18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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