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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婚姻法律咨询 >> 衡水婚姻法律咨询 >> 你好,我和丈夫结婚后一直跟公婆住在一起,因为家庭矛盾不断,父母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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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占雷律师

    提供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认定,建议。

    回复时间: 2016-06-03 15:44:49

    刘占雷律师 电话:15100111711 帮助人数:142人 [河北-石家庄]

  • 周正 律师

    因婚后购置,房子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6-03 15:41:19
    周正律师 电话:13503879630 帮助人数:169人 [河南-南阳]

  • 李红英 律师

    你好,房产归属认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
    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回复时间: 2016-06-03 21:13:44
    李红英律师 电话:13722260656 帮助人数:184人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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