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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婚姻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婚姻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晚婚假是3天还是23天?在3月24日晨报上登录我区晚婚假还是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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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风律师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新文件没下来之前,我区仍按旧政策执行晚婚假。
        根据2012年出台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汉族公民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少数民族公民男年满23周岁、女年满21周岁初婚的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后初次生育的为晚育。”同时,该条例中对于晚婚假也有明文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0+3=23”,也就是说,目前新疆地区的晚婚假实质可达23天。

    回复时间: 2016-06-03 14:50:20

    汪风律师 电话:13319810248 帮助人数:14人 [新疆-乌鲁木齐]

  • 马国华律师 律师

    你好:现在没有晚婚假了,原则上休十天!

    回复时间: 2016-06-03 14:33:53
    马国华律师律师 电话:13683387619 帮助人数:676人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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