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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婚姻法律咨询 >> 滁州婚姻法律咨询 >> 没有结婚证,有个七个月的孩子,应对方好吃懒做也不上班感情不和有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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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伟律师

    孩子应当归女方,男方支付抚育费。由于男方严重过错,彩礼返还的可能性不大。

    吴伟律师 电话:18955060872帮助人数:73人[安徽-滁州]

  • 葛荣 律师

    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
    予准许。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6-06-24 13:41:30
    葛荣律师 电话:18655128971 帮助人数:153人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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